全国基层党建网——全国性党建工作学习交流、信息资源发布的基层党建新闻门户网

党员风采

党建引领,先锋带动——记新一代林业人曾林华

浏览:106526 次 发布时间:2024-05-28 14:46

本网江西赣州讯(欧阳志兴 罗佳妮)党建工作是“先锋树”的“根”和“魂”,业务工作是“先锋树”的“枝”和“叶”。他自觉传承和弘扬红色基因, 充分发挥党组织示范引领、党员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拳拳林业心,濯濯为民行,他深耕林业技术十余年;一心向林,他打开乡镇林业行政执法新局面;践行公心,他为检察事业无私奉献林业力量。他,是龙南市林政管理稽查大队副队长——曾林华。

一心向林,专业学习作先锋。

从大学学林到工作护林,作为新一代森林卫士,曾林华始终保持着对林业专业知识的热忱和追求。年深日久的积累,为他在林业法律法规、林业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管理和森林防火等方面打下了深厚的理论功底。

林业专业技术是应用型知识,不运用于实践无疑是纸上谈兵。深知这一点的曾林华,在进入龙南市林业局工作后,虽辗转营造林、调查规划设计、林政管理稽查等岗位,却始终冲锋在前,坚持活跃在龙南的各个山头地块。

在2019年森林资源调查工作中,曾林华负责四个乡镇的外业小班踏查工作,在全市第一个完成任务,并且小班调查质量平均评分最高,为林业规划发展提高了详实的数据支持。

在林业项目设计上,他从细节入手,编制设计前每一个小班地块,都会踏查到位,查清作业小班植被类型、土壤、坡度、坡向、海拔、交通条件等因素,适地适树编制作业设计,确保项目的高质量实施。2020年,作为主要参与人员编制的2020-2021年度低质低效林改造暨绿化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项目作业设计获评江西省林业规划调查设计协会优秀作业设计奖。

一心向林,服务群众作先锋。

曾林华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好生态为民、生态利民、生态惠民,指导帮助10多户贫困户发展油茶种植和毛竹林高产改造,推动农户增收脱贫;他指导帮助龙南市龙珠林场开展大径材用材林经营和桉树新品种引种造林,提高林场经营收入。他还积极组建自愿林技服务队,利用圩日到全市各乡镇开展林业技术、良种良法宣传推广。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出林业贡献。

“翠绿的山头、挺拔的大树还有林农的笑脸,就是我工作的价值和意义。”曾林华是这么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一心为林,改革攻坚作先锋,他打开乡镇林业行政执法新局面。

自林业行政执法赋权乡镇以来,曾林华立足岗位职责,采用多形式多手段对所包片乡镇执法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助力提升基层行政执法水平和基层治理能力。通过对其所包片的汶龙镇、东江乡等乡镇的执法人员进行面对面、手把手的指导办案程序和法律文书制定;通过不定期深入到基层进行专案指导,并利用微信、赣政通等通讯手段对乡镇执法人员遇有疑难问题一一线上解答,有效提升了乡镇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业务水平。

2023年,曾林华共协助有关乡镇受理林业案件20多起,其中帮助移送公安机关4起,处罚22人,缴纳罚款10多万元。在他的指导下,相关乡镇涉林行政执法案件同比下降25%,他也被乡镇林业工作者尊称为“曾老师”。

一心为公,担当负责作先锋,他为检察事业无私奉献林业力量。

凭借着扎实的林业专业技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2022年7月,曾林华受聘为龙南市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成为“检察蓝”里一抹亮眼的“林业绿”。

在公益诉讼涉林案件办理过程中,曾林华充分发挥林业“外援”作用,为检察院提供有力的林业技术支持。通过积极与检察院沟通协作,共同研究涉林案件的办理流程和法律适用问题,曾林华先后参与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自然资源、自然保护地、守住生态红线、安全生产等多个专项活动办案。受聘特邀检察官助理以来,曾林华共向龙南市检察院提供线索12条,协同观察、回头看8次,参与听证13次,推动受损公益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避免了社会公共利益的持续损失。通过他的不懈努力,龙南市检察院公益诉讼中涉林案件的办理效率和质量得到了显著提高。

2024年4月,曾林华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首批“益心为公”骨干志愿者队伍名录。

一心为民,服务人民作先锋,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彰显执法温度。

在行刑衔接工作中,曾林华始终坚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为本、注重实效,既严格依法办事,又注重人性关怀和柔性执法。在调查取证过程中,他尤其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交流,耐心听取他们的诉求和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处理方案,努力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温暖。

2023年8月,市林业局接到检察机关移送的一起破坏野生动物刑事不诉转行政处罚案件。涉案当事人赖某房,涉案野生动物白鹇1只、竹鼠1只,价值合计5200元。往常此类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都是可以直接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是该案却让作为主办案件的曾林华犯了难,原来,经过调查了解,当年73岁的赖某房是当地的贫困边缘户,其子多年前离家不知去向,留下一个患有精神疾病的孙子需要抚养,多年治病花费巨大,家中早已债台高筑。家庭经济状况正是导致赖某房铤而走险猎捕“野味”的原因。如果机械地适用法律对其做出罚款几万元的行政处罚,是否会造成无法缴纳罚款情形;即便是后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否会造成社会不和谐问题;如果从轻处理,目前省、市级又无相关的免罚清单,是否会被认为是滥用裁量权;更有甚者,是否会为以后办案留下“负面案例”……种种顾虑萦绕在曾林华心间,案件办理陷入两难境地。

经过多方咨询和进一步深入调查,曾林华了解到,赖某房在案发后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涉案野生动物进行了野外放生,并未对野生动物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本着以人民为中心、注重纠正教育的执法理念,结合当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政策要求,经综合考量,曾林华果断提议,本案重点不在“罚”,而在后期的“教与管”。随后,曾林华组织了石门村村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南亨乡政府干部、片区护林员和法律顾问等召开了赖某房猎捕野生动物案行政处罚事项听证会,会议对赖某房进行了充分的说理教育,并决定由赖某房通过护林巡山,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森林防火义务宣传等形式,劳务代偿其非法狩猎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和行政违法责任。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赖某房不仅在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还主动向周围的人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他的悔过态度得到了大家的认可。他的转变让曾林华深感欣慰,也让他更加坚定了“执法有情”的信念。最终案件没有对赖某房作出巨额罚款,而是通过教育宣传责令改正,达到了以案普法、震慑违法的目的。

在林政稽查执法岗位三年,曾林华主办的林业行政百余起案件,全部实现“案结、事了、心顺、和谐”的目标,无一起案件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其主办的案卷也数次被省、市、县评为优秀案卷。

曾林华用实际行动践行着“牢记使命、艰苦创业、绿色发展”的塞罕坝精神,他用扎实的林业专业技术和丰富的外业经验,守护着龙南的绿水青山,更维护着司法的公正和温度。在他身上,彰显着新一代龙南市林业人的智慧和温情。

他这样的龙南市林业局林业党员干部像生于山、长于山、屹立于山的“先锋树”一样,知重负重、攻坚克难,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豁得出、顶得上,在推动龙南市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冲锋在前、建功立业。

供稿:江西省龙南市林业局

责编:黄弘

审核:陈福源

版权声明:全国基层党建网所提供的文章、图片等内容为本网原创、作者来稿、网友分享或互联网整理而来,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zgdj1921@163.com,我们将在3日内进行处理。

党建引领,先锋带动——记新一代林业人曾林华
保存到手机,可分享给其它人。
底部横幅图片

登录

📱
请输入您的手机号码。
🗝️
频道合作

申请城市频道

欢迎申请开通城市频道,即享千万流量分享传递党的声音,展示党建成果。

了解详情

全国基层党建网

北京市石景山区京原路8号新华社第二工作区

联系电话:010-68630010

电子信箱:zgdj1921@163.com